内蒙古老年人口及养老情况现状!
内蒙古养老情况
一、老年人口现状
自 2001 年起,内蒙古步入人口老龄化社会。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内蒙古常住人口中 60 岁及以上人口达 475.72 万人,占比 19.78% ,即约每 5 个常住人口里就有 1 位老人。截至目前,全区 60 岁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增长至 546 万,预计到 2025 年,这一数字将攀升至 557 万。从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来看,2020 年内蒙古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达 77.56 岁,相较于 2010 年提高了 3.12 岁,其中男性为 74.98 岁,女性为 80.45 岁,女性平均预期寿命比男性高 5.47 岁。分盟市来看,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和乌海市的人口平均预期寿命高于全区平均水平,且鄂尔多斯市在十年间提高幅度最大,达 4.09 岁。
健康状况方面,“七人普” 长表数据显示,内蒙古 60 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和基本健康占比为 81.04%。在盟市中,包头市、乌海市、呼和浩特市、阿拉善盟、鄂尔多斯市、锡林郭勒盟和呼伦贝尔市的健康和基本健康老年人口占比高于全区。同时,婚姻、家庭关系对老年人身心健康影响显著,有配偶的老年人身体健康比例达 85.2% ,高于未婚、离婚和丧偶的老年人。在生活来源上,全区 60 岁及以上老年人主要以离退休金或养老金为主,占比 40.25%,其次是劳动收入和家庭其他成员供养,占比分别为 19.04% 和 18.57%。城乡存在差异,城市和镇的老年人主要靠离退休金或养老金,乡村老年人则以劳动收入为主。居住情况显示,60 岁及以上老年人中有 59.47% 与配偶一起居住,11.79% 与配偶和子女居住,12.26% 与子女居住,83.52% 的老年人在亲人陪伴下生活。
二、养老模式
(一)牧区养老
在锡林郭勒盟,针对地广人稀、居住分散的牧区特点,首创了 “集中居住、养老育幼、政府扶持、多元运营” 的牧区养老新模式。当地建设了牧区养老园区,例如东乌珠穆沁旗阿音奈养老园区,老人们居住的 60 平方米两居室设施齐全,拎包入住,一年房租和取暖费较之前租房节省近一半。蒙医医院在园区设立分门诊并派驻医师巡诊,解决老人就医问题。目前,锡林郭勒盟有 8 个旗市建成牧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老年公寓 2762 套,入住 3600 多人,为全国牧区养老探索出了新路径。
(二)农村养老
乌兰察布作为内蒙古老龄化程度最深的盟市,自 2013 年推行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采用 “集中居住、分户生活、社区服务、互助养老” 模式,将同村或邻村老人集中安置,配套服务设施,符合农村老人居家养老习惯。近年来,乌兰察布对幸福院进行转型升级,推进水厕、清洁能源供暖、适老化硬件设施改造,并引进专业养老服务机构,打造 “乌兰幸福院 2.0 版本”。如察右前旗平地泉镇花村幸福院,在专业养老服务机构入驻后,老人享受到更优质服务。截至目前,乌兰察布市共有幸福院 475 处。“十四五” 以来,内蒙古累计建成苏木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415 个,乡镇级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 53.3%;村级养老服务站(含幸福院)4910 个,村级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 44.5%,提升了农村养老服务覆盖率和可及度。
(三)城市养老
居家社区养老:内蒙古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以满足多数老年人就近就便养老需求。2023 年 3 月出台的《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提出打造 “一刻钟” 居家养老服务圈。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小召前街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示范中心,能为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专业服务,也为社区居家老人提供日间或短期照护、居家上门服务以及各类娱乐、医疗护理服务。近年来,内蒙古累计建成各类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设施)1685 个,截至 2023 年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已达 97.6%,城市 “一刻钟” 养老服务圈基本建成。乌兰浩特市整合养老服务资源,打造 “养老服务共同体”,为老年人提供周边适老化、身边便捷化、手边智能化、床边专业化、桌边健康化的 “五边化服务”,通过紧急呼叫器、信息平台等构建智能化养老体系。机构养老:全区现有各类养老机构 3180 所,总床位数 25.03 万张,涵盖公办社会福利机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牧区互助养老幸福院、农村敬老院、民办养老机构、牧区老年公寓等多种类型,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 53.7 张 。部分养老机构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如一些养老院建立了安全、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制定了养老服务标准和岗位职责,部分还为入住老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
三、政策支持
2022 年 9 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同时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清单》涵盖物质帮助、照护服务、关爱服务等 3 种类型的 19 个服务项目,明确了服务对象、内容和标准,并要求各盟市结合实际制定不低于自治区标准的本地区清单 。在补贴政策上,2022 年全区安排资金 2.08 亿元,按每人每月 50 元标准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惠及 34.7 万经济困难老年人;下拨高龄津贴补助资金 4.26 亿元,使 56.5 万 80 周岁以上老年人受益;下拨养老机构床位运营(等级评定)、一次性建设、责任保险等补贴资金 5167.2 万元,支持养老机构发展 。在适老化改造方面,采取政府补贴方式,对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十四五” 期间全区已累计完成 1.8 万户 。此外,还积极推动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呼和浩特市、包头市成功申报 2022 年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地区,争取到国家项目资金 4036 万元,用于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和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
四、面临挑战
(一)养老服务人才短缺
目前内蒙古养老护理员总数不到 1 万名,而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约有 80 万左右,按照护比测算,需护理人员 17 万人,缺口巨大。且现有的养老护理员持证率不到 30%,专业护理人员紧缺、专业能力不足问题突出。例如呼和浩特市东郊恒康安养院和内蒙古怡乐养老服务中心都面临招工难、人员流动大、护理员年龄偏大、人手短缺等问题。
(二)农村牧区养老服务短板
尽管内蒙古在农村牧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上取得一定进展,但与城镇相比,农村牧区养老服务在基础设施、服务质量、服务内容丰富度等方面仍存在较大差距。如农村牧区养老服务机构设施老化、专业服务人员匮乏,难以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求。
(三)养老产业发展滞后
相对于养老事业,内蒙古养老产业尚处于起步阶段。养老服务市场活力不足,社会资本参与度有待提高,养老产品和服务的供给在质量和数量上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缺乏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的养老企业和服务机构。
五、改进方向
(一)加强养老专业队伍建设
在各大中职、高职、普通高校设置养老护理专业,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内蒙古已在 1 所中职学校、11 所高职院校开设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健康管理等相关专业。同时,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通知》,在养老护理员培养培训、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落实政策待遇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2023 年对在职养老服务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素质和数量 。
(二)持续完善农村牧区养老服务体系
加大对农村牧区养老服务的资金投入,改善基础设施,如推进农村互助幸福院的改造升级,加强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级养老服务站建设。2023 年计划新建乡镇养老服务中心 350 个,村级养老服务站 2000 个,拓展提升 200 所农村互助幸福院服务功能 。同时,通过培训、人才引进等方式,提升农村牧区养老服务人员专业水平,丰富服务内容,逐步缩小城乡养老服务差距。
(三)推动养老产业发展
出台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养老产业,鼓励企业开发多样化的养老产品和服务,如养老地产、老年旅游、老年用品制造等。培育和扶持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养老企业,推动养老产业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形成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例如在养老服务共同体建设中,整合各方资源,推动养老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提升养老服务的整体质量和效益 。